第一百二十三 童养媳?-《这个人类幼崽有亿点点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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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回到家,秦淮马上奋笔疾书,开始写《鬼吹灯》的大纲。

    他当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书已经完结了,一口气看完的,所以现在回忆起来尽管一些细节已经记得不是太清楚,基本的剧情走向还是记得的。

    恐怖盗墓流的小说,是所有分类里最难写的一种。

    不仅知识储备要够,那种氛围也要描写的恰当好处,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。

    周爸也没有经验,所以他不仅要把大纲写出来,还得尽量把他记得的所有情节大致写出来。

    只要呈现出来,能有个原著百分之七八十的水准,这事就妥了。

    即使周爸不行,以后他也是要找人把这本书出来的。

    写了不大一会儿,华德海那边又打电话过来了,还是催稿。

    秦淮之前写的八篇他们已经看过,那质量,没得说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如此,他们才迫切的想要早点拿到十篇,把合同签下来。

    夜长梦多,早定下来早安心。

    他们甚至连出版时间都规划好了,《葫芦娃》九月中旬放出来,童话集放在十月一号!

    趁着秦淮参加比赛的热度,把书推出来,效果指定不会差。

    像这样一个不用他们怎么宣传,自己能创造热度的作者可不多见了。

    机不可失!

    眼看就剩一个月多点的时间了,秦淮那边童话集还没写好,这怎么能行?

    毕竟画图是需要时间的。

    秦淮没辙,只好先把大纲搁下,写起了童话。

    《鬼吹灯》目前还具有不确定性,先把那一百万拿到手再说。

    一写就忘记了时间,直到手机再次响起。

    被打断思绪的秦淮很烦躁了,看了一眼来电,没敢不接。

    电话一接通,姜艳妮直接就问:“你人呢?怎么没看到?”

    “在家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说要买车的吗?我到地方了,你在家?耍我很好玩是吗?”

    秦淮感觉耳膜有点发颤,将手机拿远了一点,看了眼时间,五点四十分了,“额…忘了,你等等,我马上就到。”

    “快点给我滚过来!”姜艳妮咆哮道。

    “马上到,你先挑着,我直接去付钱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挂了电话,秦淮电脑都没关,直接出门。

    王珍丽下班比较早,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,听到门口的动静,伸头问道:“你去哪啊小淮,马上就要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“出去给姐姐买车,不会耽误太久。”秦淮换着鞋道。

    “急什么,周末再去就是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没办法,姐姐逼着我去。”秦淮趁机给姜艳妮上了点眼药,“好了,妈,我先出门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丫头,回来好好收拾她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秦淮家不远处就有一家四儿子店,他每天上学都要经过,面积挺大的,一般的牌子都有。

    他约定的地方就是这里。

    秦淮晃悠到门口,透过透明的玻璃就看到两个销售员围着姐姐不知在说些什么。

    有点失望,没有发生什么被人家冷遇的狗血事件。

    也是,人和人是有差别的。

    姜艳妮虽然穿着普通,但那个长相和气质就是往高档跑车专卖店一站,也是不会有人怠慢的。

    不像某些人,全身上下几十万穿出去的效果跟一身仿冒地摊货似的,不仅不会被人高看一眼,说不定还会被人嘲笑几句。

    站在门边的一个圆脸小姐姐看到秦淮走进来,笑着问道:“小朋友,你是来干什么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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